各应用统计硕士研究生培养院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2号),为了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加快教育数字化转型,推动优质资源共享,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将开展2023年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线示范课程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课程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在线示范课程应与《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核心课程》做好衔接,可以是基础课、专业课、实践课等。
3、在线示范课程应依托具有坚定理想信念、良好师德师风、较高学术造诣、热心教书育人、勇于改革创新的课程团队。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且至少连续三年讲授所申报的课程。
4、本次申报以应用统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为申报单位,申报单位至少在2018年及以前获得应用统计硕士授予权。
二、申报及工作程序
各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在线示范课程的申报和建设工作,把好在线课程建设的政治关和质量关,做好课程团队建设及课程意识形态、知识产权、内容质量等相关审查工作。
请各申报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报送方式报送相关材料。
1、上报课程建设计划
每个培养单位最多可申报两门课程。申请单位须填写《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表》(附件1),并加盖培养单位(院系)公章,于2023年2月2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mas-china @ruc.edu.cn,须同时发送WORD版及PDF版(加盖院系公章),邮件主题和文件命名为:学校+学院+在线示范课程建设申报。
未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以及未通过培养单位审核的申报材料,不能列入本次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
2、课程制作建设
纳入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的课程,进入在线课程制作阶段。申报单位应按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技术要求(附件2)完成在线课程的建设。
3、列入应用统计专业学位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的课程,于2023年10月10日前提交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信息表(附件3)和课程内容,具体提交形式另行通知。
三、评审
由应用统计教指委组织在线示范课程的评审工作,对各单位申报的课程材料及作品进行评审,将评选出的优秀课程推荐为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入选的课程将获得教指委颁发的认定证书,课程作品接入“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四、其他事项
教指委秘书处联系人:陈虹,62514065
邮箱:mas-china@ruc.edu.cn
技术支持(清华大学):王娜,82152565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2]22号)
2、关于开展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
3、附件1: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计划表
4、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建设技术要求
5、附件3: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线示范课程信息表
全国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