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代码):应用统计( 0252)
一、专业特色
1.专业特色。 应用统计硕士的培养,以现代统计理论和先进统计分析方法为基础,体现统计学与相关学科领域相结合,复合性与实践性紧密结合,适应互联网等大数据的学科发展;统计师、精算师、数据工程师,以及首席数据执行官,已经成为应用统计专业硕士职业发展的标志性岗位。人才培养领域应包括:金融统计和风险管理、经济与社会统计、工业统计和质量控制、生物医学统计、大数据分析等;应体现出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
二、师资队伍
2.人员规模。 专任教师不少于 15 人,外聘行业教师不少于 5 人。
3.人员结构。 专任教师队伍中 45 岁以下人员不低于 40%,至少 60%的教师应有博士学位,具有应用统计研究背景的教学人员不低于 60%,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学人员不低于 40%。外聘行业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于 50%,外聘行业教师在各级政府统计部门、科研部门、调查或数据公司、互联网公司、大中型企业等单位、机构从业时间不少于 8 年。
4.骨干教师。 应主持省部级以上应用性项目或国家级科研课题,或在相关领域方向主持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称号,或近 5 年在 CSCD 或 CSSCI 核心刊物发表论文 2篇以上,并在相关领域的学术团体担任主要职务;每个培养领域的骨干教师不少于 3 位,并均应具有 2 年以上在相关学科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或在其他单位招收培养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经历。
三、人才培养
5.课程与教学。 应至少已有统计学科硕士授权点或本科专业 2 个,并有 5 届以上的毕业生,培养的硕士生或本科生分别不少于 25 人或 150 人,具有开设相关课程的积累。能够依据《应用统计硕士指导性培养方案》的要求,紧密围绕提升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针对拟办学领域方向的特色制定培养方案,建立完善的课程体系,并能采用课程讲授、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分析、现场调研等教学方式,有完整的课程教学管理、考核和评价体系。
6.培养质量。 就业率较高;毕业生获得奖励和荣誉、发表论文、参与应用统计相关的社会服务等方面具有良好表现,且用人单位社会评价良好;近 5 年相关学科或专业的教学活动中应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教学成果奖励。
四、培养环境与条件
7.科研水平。 近 5 年,专任教师主持科研项目 20 项以上,总经费 200 万元以上,或师均科研经费不少于 8 万元;获得各类科研奖励(含行业获奖) 10 项以上,研究论文、调查报告、行业分析、咨询报告等应用成果不少于 50 项。
8.课程教学。 在公共必修、专业必修和专业方向课程方面,具有符合应用统计硕士培养目标的完整课程体系。开展案例教学,且教学效果良好,拟办学领域方向能够为研究生开设 2 门以上案例教学课程,外聘行(企)业人员参与的相关案例教学课程不少于 2 门;拟办学领域与经济、社会、金融保险、管理、质量控制、教育、体育、新闻、法律、互联网及其相关产业等机构组织、企业组织、事业单位有紧密的合作关系,深度参与教学活动。
9.支撑条件。 有一定数量和较高标准的应用统计硕士教育专用教室及计算机房、统计分析软件、辅助电话调查操作系统等。能为应用统计硕士提供使用校园网、计算机网络教学的条件。应用统计硕士核心课程有多媒体教学课件,并使用多媒体教学设施进行教学。有足够数量的统计